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新入职的专任教师。
不列入本次培训对象如下:
1.进校前已有1年以上高校专任教师从教经历的人员。
2.因怀孕、哺乳、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影响正常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1.2024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拟安排在4月至6月,承训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参训对象为应用技术型高校、应用技能型高校新入职的专任教师。
2.2024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实行全脱产培训,以线下为主、线上配合的混合式培训形式开展。
3.校本研修培训时间及安排根据承训单位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组织
相关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相关学院(部、中心)要全面做好培训动员和组织工作,,做好本部门新教师培训人员通知、报名和管理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新教师应知尽知,应培尽培。
2. 相关学院(部、中心)为每位新教师落实一名带教导师,负责指导新教师的校本研修,从教育教学理念、方法、技能和职业规划等方面对新教师给予指导。
3. 相关学院(部、中心)应落实专人全程跟进新教师培训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新教师工作、培训和生活中的难题,确保新教师安心高质量参加培训。
凡涉及请假的,请所在学院在《请假单》中先行批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4.相关学院(部、中心)应全力保障新教师充足的参训时间,不安排独立教学任务,减轻其他工作量,确保高质量脱产参训。同时,保障参训期内新教师的工资、津贴等待遇原则上不受影响。
5.新教师岗前培训的结果将作为获得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重要依据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奖励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四、学员制度
1.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考勤制度(见附件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市教委将在培训结束后公布合格和优秀学员名单,并发放结业证书。
2.参训学员未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3.培训期间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其所在高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报名要求
1.申请参训人员请填写《2024年上海市教委新教师岗前培训班学员申请表》(附件1)、《2024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3)。(2024年之前未参培的延期人员申请补训的,请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补训原因,承训单位只接收符合培训对象要求并已经提交过延期申请的人员)
2.如有2024年申请延期人员,请填写《2024年申请延期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2024年上海市教委新教师岗前培训申请延期情况说明》(附件5)以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含个人申请原件《2024年上海市教委新教师岗前培训申请延期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3.请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liw@sumhs.edu.cn,纸质版报人事处。
4.上报材料明细:
(1)申请2024年参训人员所在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①《2024年上海市教委新教师岗前培训班学员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签字盖章)
②《2024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签字盖章)
(2)申请延期人员所在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①《2024年申请延期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签字盖章)
②《2024年上海市教委新教师岗前培训申请延期情况说明》(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签字盖章)
③相关佐证材料。电子扫描版及纸质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李维 联系电话:65881682
附件:
1.《2024年上海市教委新教师岗前培训班学员申请表》
2.《2024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勤制度》
3.《2024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
4.《2024年申请延期人员情况汇总表》
5.《2024年上海市教委新教师岗前培训申请延期情况说明》